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158.当我发现我在灵里在太阳系之外的星空中旅行(这从状态的变化和看似持续约十个小时的移动明显可知)时,最终听见灵人在某个星球附近说话,后来也被我看到。当我接近他们时,在一番交谈后,他们说,别处的来访者有时到他们这里来,与他们谈论神,却混淆了他们的思维观念。他们还指出这些来访者所来的途径,这使我意识到,他们是来自地球的灵人。当我问他们以哪种方式混淆他们时,他们说,这些灵人声称,人必须相信分为三个位格的神性,尽管他们将这三个位格仍称作一位神。当他们检查这些来访者的思维观念时,他们的观念却显示为一个分离的、而非连续的三位一体。有的视这三位一体为彼此交谈的三个位格;有的视两个位格坐在一起,第三位听从他们,并从他们那里出发。然而,他们将每一个位格都称为一位神。他们怨声载道地说,这些来访者通过想三位、说一位把他们弄糊涂了;而事实上,人当照自己所说的那样去想,照自己所想的那样去说。
与我同在、在世时曾是牧师和传教士的那个灵人此时接受检查,以查看他对一位神和三个位格持有哪种观念;他显示出三位神,但这三位神联结起来形成一位。不过,这三合一却表现为不可见;因为它是神性。当他呈现出这种观念时,给人的感觉是,他在思想父,却未思想主;他对不可见之神的观念无非是对在其初始中的自然界的观念。因此,自然界的至内层就是他的神性,以致他能轻易被引诱承认自然为神。要知道,在来世,任何人对任何事物的观念都活生生地呈现出来;每个人以此方式被检查他在信仰事务上的思维和觉知。对神的观念是每个人思维中的首要观念;该观念若是纯正的,就是将他与神性,进而与天堂联结的手段。
然后,当这些灵人被问及他们对神持什么观念时,他们回答说,他们认为神并非不可见,而是以人的形式显为可见。他们不仅凭内在觉知,还凭祂作为一个人向他们显现而知道这一点。他们补充说,他们若按照某些来访者的观念,真的认为神是不可见的,因而没有形式和品质,根本就无法思想神,因为凡像这样的不可见之物无法落入任何思维观念。听到这里,我蒙允许告诉他们说,他们以人的形式思想神是对的,我们地球来的许多人也持类似观念,尤其在思想主的时候。我又告诉他们说,古人也这样思想,并讲述了我们圣言中有关亚伯拉罕、罗得、基甸、玛挪亚和他妻子的故事,即:他们看见了人形式的神,承认他们所看见的神是宇宙的创造者,并称祂为耶和华;这一点也出自内在觉知。但这种内在觉知现已在基督教界丧失了,只存留在拥有信仰的简单人当中。
1050.“所有肉体里面一切活着的灵魂”表示整个人类。这从“所有肉体里面活着的灵魂”的含义清楚可知。每个人都凭他里面的活物而被称为活着的灵魂。人若没有某种活物,也就是某种纯真、仁爱和怜悯,或来自这些的相像或类似性质的某种事物,就不可能存活,更不用说作为一个人活着了。人在婴儿和童年时期从主那里接受某种纯真、仁爱和怜悯,这一点从婴儿和童年时期的状态明显看出来。那时人所接受的事物会保存在他里面,所保存的事物在圣言中被称为“余剩”,唯独属于人里面的主。当人成年时,如此保存的这些余剩就是使他能成为一个人的那个东西。关于这些余剩,可参看前文(468, 530, 560-563, 576节)。
人在婴儿和童年时期所拥有的纯真、仁爱和怜悯的状态使他能成为一个人,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:人不像动物那样生来就能进行生命活动,一切都要学习。然后,他所学到的东西通过练习变成习惯,对他而言,可以说变得自然而然。在未学习之前,人甚至不会走路、说话,其它一切事也一样。对他而言,这些活动通过运用可以说变得自然而然。他从小就被赋予的纯真、仁爱和怜悯的状态也是如此;没有这些状态,他远比任何动物都低级得多。然而,这些状态不是人通过学习所获得的状态,而是他从主那里所接受的白白的恩赐,主把它们保存在他里面。它们与信之真理一起被称为“余剩”,唯独属于主。人在成年生活中越是毁坏这些状态,就越成为一个死人。当一个人正在重生时,这些状态就是重生的开始,他被带入这些状态;因为主通过这些余剩作工,如前所述(635, 711, 737:1, 857, 977:2节)。
在此被称为“所有肉体里面活着的灵魂”的,就是每个人里面的这些余剩。“所有肉体”表示每个人,因而表示整个人类,这一点从圣言各处“肉体”的含义明显看出来(参看574节)。如马太福音:
那些日子若不缩短,凡肉体都不会得救。(马太福音24:22; 马可福音13:20)
约翰福音:
耶稣说,父啊,愿你荣耀你的儿子,正如你曾赐给祂权柄,管理所有肉体。(约翰福音17:1,2)
以赛亚书:
耶和华的荣耀必然显现,所有肉体必一同看见。(以赛亚书40:5)
又:
所有肉体必都知道我耶和华是你的救主。(以赛亚书49:26)
3743.然而,那些不爱主、爱邻,因而不过良善和真理的生活之人不能承认只有一个流入的生命,或说独一的生命是流入的,更不能承认这生命来自主。但当所有这种人被告知他们不是凭自己活着时,都感到愤怒,甚至感到厌恶或排斥。造成这一切的原因是自我之爱;令人惊奇的是,在来世,哪怕以活生生的经历向他们证明,他们不是凭自己活着,哪怕当时他们因信服而声称事实的确如此,以后他们仍坚持原来的观点,以为如果他们从别人,而不是从自己活着,那么他们生活的一切快乐都会消失;他们没有意识到,实际情况恰恰相反。
因此,恶人将邪恶变成自己的,因为他们不相信邪恶来自地狱;他们也不能将良善变成他们自己的,因为他们相信良善来自他们自己,而不是来自主。尽管如此,恶人,以及那些在地狱里的人,都是接受来自主的生命的形式,不过是诸如要么弃绝,要么窒息,要么败坏良善和真理的那种形式;因此,在他们里面,来自主之生命的良善和真理变成了邪恶和虚假。这种情况就像阳光,阳光虽一律是白色的,但会因它照射或流入各种不同的物体或形式而发生变化,由此产生美丽宜人的色彩,以及丑陋、讨厌的色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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